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7 19:40


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设置及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

方式

一志愿考生进入
 
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40

47

71

19

085900

土木工程

全日制

273

38

57

79

非全日制

273

38

57

0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205

51

102

64

非全日制

205

51

102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80

46

97

1

125601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

178

44

88

11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在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上降25分,单科降5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三、复试形式

学院一志愿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科目

1.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

2.土木工程(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会计(全日制及非全日制):①《思想政治理论》②《会计综合》

4.工程管理:①《思想政治理论》②《管理学》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计划线上开展,请考生按以下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合成一个以“复试学科(类别)名称+姓名”(例如:会计+张三)命名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不超过10M),并在本细则日程安排中规定的考生资格审查日期,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lxyyjs@sjzu.edu.cn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①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②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③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因不能及时提供有效学籍、学历信息证明,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政审表(我校研招网首页下载专区可下载样表);

(5)健康状况调查表(我校研招网首页下载专区可下载样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329日(周三)

12:00

1.复试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邮箱:glxyyjs@sjzu.edu.cn

2.复试考生需提前加入一志愿考生复试QQ542119796,需实名制申请入群,否则不予通过。

线上

13:00-17:00

学院对考生资格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31日(周五)

9:00-12:00

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到,经身份核实后领取复试准考证和复试考核登记表;

C3-204

14:00-16:00

专业课笔试(14:30之后到达考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同时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详见准考证

18:00-20:00

会计(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理论》(18:30之后到达考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同时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详见准考证

41日(周六)

8:00-8:30

抽签确定复试面试分组及序号

C3-204

8:30-17:00

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核前公布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详见准考证

招生计划下达后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学院官网

注:根据实际情况,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2.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考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学科领域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现场面试问答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提问相关问题,每位考生回答3-5个问题,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即复试小组的教师组成在综合素质考核前抽签产生,考生在综合素质考核前进行分组和考核顺序抽签。

2.考核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诚信评判等;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举止言谈、表达和礼仪等。

成绩比例:

①本学科本领域基础知识,该项占总成绩的50%;

②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能力,该项占总成绩的20%;

③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该项占总成绩的30%。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与综合素质考核同时进行,每位考生考核时间5分钟左右,其中包括考生需用外语自我介绍时间1-2分钟,再回答考核组老师提出的外语问题,每人不少于3分钟。

2.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公共外语听说及表达能力;考生报考相关学科或领域的专业外语听说及表达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成绩评定原则:

1)发音的标准程度、用词的准确性和用词范围;

2)语言的长短、连贯性和流利程度;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语言的听力理解程度。

成绩比例:

①听说交流能力,占总成绩的40%;

②词汇及句子翻译能力,占总成绩的50%;

③其他方面,占总成绩的10%。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在本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

2.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加试科目为《管理学》、《经济学》

3.会计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加试科目为《经济法》、《经济学》。

4.工程管理专业加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

八、成绩确定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专业课成绩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会计硕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工程管理:

专业课成绩占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占1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2.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成绩均做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每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二)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会计硕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工程管理: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九、拟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1.各学科领域参加复试考生按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序,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按成绩高低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录取。

2.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3.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管理类联考成绩高低顺序录取;管理类联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二)不予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放弃录取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如考生无法取得联系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再进行调剂阶段复试。

3.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师老师 024-24692220

学院网站:http://gl.sjz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4-24692225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