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09-09 11:59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别代码:1256 授予工程管理硕士学位)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获得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学位授权点,该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现代工程事业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工程管理的人才质量而设置。

结合我校的特色与优势,工程管理硕士主要侧重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方向的研究。本学位授权点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均较为合理。近年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量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具备了研究生培养的实验室条件;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为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硬件与软件条件。毕业研究生有明显的就业优势,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强,具有良好职业发展前景。

二、培养目标

工程管理是针对工程实践而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法律等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的复合式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和定位包括: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崇尚学术诚信,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在工程管理方面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的知识;具有从事工程管理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 培养与时俱进的专业素质,广泛了解国际上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工程管理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听说和读写能力,具备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开展工程管理相关的国际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能力;具备熟练操作本专业领域高级分析软件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沈阳建筑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建筑行业,研究方向包括: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方向均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或实践基地。

1. 建设工程管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应用土木工程营造和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建筑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有效管理,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绩效,促进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方案的比选与优化;项目招投标和发承包;项目进度计划制定与控制;项目质量、成本、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手段与方法;项目营造新技术论证与评价;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造价管理新技术和新方法;项目变更与索赔处理;项目合同价款结算与决算;项目组织与团队建设;建设项目应急管理等。

2.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应用。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理论研究与专业实践,提高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管理,房地产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分析,房地产企业管理,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政策法规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等。

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物流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践应用等方面的研究。通过对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理论研究与专业实践,提高物流系统决策与规划的科学性,实现物流企业运营管理的现代化,提升供应链流程设计与运作管理的协同性。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物流企业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物流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评价;物流系统资源优化配置;物流管理先进技术与运作管理;物流管理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方法与流程;供应链整合与优化;供应链绩效评价;现代建筑产业供应链管理、房地产供应链管理等。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五、培养方式

1.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教学(含专业实践、企业实习和学位论文等)的培养环节。结合《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本专业学位培养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采用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

2.课程设置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与相关工程学科相结合,充分反映工程管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课程内容具有宽广性、前沿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项目训练等方法,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3.实习环节安排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企业或工程单位开展多形式、多方式实践活动,注重理论与实际,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实践条件。突出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4.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联合培养双导师制,由本培养单位和来自外部企业、行业管理专家共同承担工程管理硕士的培养工作;或者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其中校内导师为责任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指导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责任;校外联合培养导师负责提供源于实际且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协助解决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所需条件,参与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和答辩等多个环节的质量把关。

5.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工程管理实践,反映工程管理领域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或有中国特色的管理问题。论文资料应真实、新颖、典型,紧扣主题,论点表述准确精炼,论据严谨,论证过程逻辑性强。成果需要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具有可行性。结论有独到见解,对类似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能体现先进的管理思想和工程管理领域的发展趋势。

六、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1.课程类别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

学位课为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通用课”、“专业技能课”两个模块,其中“基础通用课”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公共外语课程,“专业技能课”主要为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

选修课为研究生强化应用能力、了解行业前沿、提升综合素质类课程,主要包括“行业前沿课”“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其中“行业前沿课”为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实践创新和行业发展前沿类课程;“素质提升课”主要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职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类课程。

2.课程设置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培养为导向,要紧密结合本学位授权点特点和行业领域实际需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面向特定职业领域,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开设短期实践或应用类课程,以国内外知名高校同类学科课程设置为标杆,建立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其中,学位课中的“基础通用课”和选修课中的“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课程设置及门数由学校统一制定;按工程领域修订的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课”设置门数为6门,“行业前沿课”设置门数为11门。

3.必修环节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学术交流两个模块。

专业实践要求详见第七点。学术交流主要包括参加行业高水平学术会议、实践性学科竞赛、主讲校内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学时。对参加获得学校资助的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1次活动可视为参加3次学术交流活动。

4.学分要求

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政治理论类课程18学时/学分、其他课程16学时/学分。根据课程任务要求,按照每门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第一外国语除外)、每门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的原则确定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为32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选修课10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1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培养单位负责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形式可适当灵活,可依托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安排。也可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或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源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向培养单位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培养单位组织审核通过后实施。专业实践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按照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经各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后,计3学分。

八、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以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基本要求》为参照。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或行业应用价值,突出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具体格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 开题

开题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前阅读有关文献不得低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得低于10篇。开题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理论依据或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在正式开题之前增加预开题环节,由培养单位组织,以开题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3.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状况、指导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必要环节。

重点检查学位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计划进度进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可行,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否合理等。具体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执行。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如有较大变化或调整,须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由培养单位组织,以中期检查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4.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侧重于在实践过程中参与技术改造、项目设计与开发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鼓励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高于学校规定的具体学术成果。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预答辩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并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可以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实施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申请机制,分3月份、6月份、9月份三批次进行。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