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第二批)工作实施细则 2023-04-10 11:34


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进入复试的遴选原则

学科(类别)

领域代码及名称

学习

形式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拟发送复试通知数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遴选原则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

9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A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相同时,按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24

72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达到学院自划线:总分205分,单科分别为51分和102分。

1.       会计调剂专业优先考虑工商管理类、管理学类、财政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类。调剂专业类别按《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执行;

2.       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外语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遴选参加复试。

注: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2、调剂时间为:202341012-202341112点。

3、招生计划根据复试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

三、专业能力复试科目

1.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

2.会计(非全日制):①《思想政治理论》②《会计综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计划线上开展,请考生按以下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合成一个以“复试学科(类别)名称+姓名”(例如:会计+张三)命名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不超过10M),并在本细则日程安排中规定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lxyyjs@sjzu.edu.cn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①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②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③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因不能及时提供有效学籍、学历信息证明,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政审表(我校研招网首页下载专区可下载样表);

5)健康状况调查表(我校研招网首页下载专区可下载样表);

6)《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五、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日程安排

备注

411日星期二

14点前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照本细则第四部分内容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邮箱:glxyyjs@sjzu.edu.cn

 

14:00-17:00

1、调剂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筛选、审核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联系考生(请保持通讯方式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调剂考生需提前加入调剂考生复试QQ762100498,需实名制申请入群,否则不予通过。

3、组织考生开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使用学习及模拟测试,完成除考试内容外的全部环节演练。

线上

412日星期三

8:30-17:00

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非全日制调剂考生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会计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还需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线上

17:00-24:00

汇总、登录复试考生测试成绩,排名汇总。按照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线上

六、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监控面试形式进行。

考核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即考核组的教师组成在考核前抽签产生,考生先在考核前进行分组抽签,再进行系统随机抽签。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应了解网络复试相关要求,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稳定的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摄像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视频对接,从正面拍摄考生(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于监控考核环境。双设备音频、视频均会通过复试系统进行备份,学校将随时检查。考生如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

复试与考核标准:

(一)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考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学科领域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考生需回答系统随机抽到的套题中的3道专业课试题(问答题,分值分别为20分、30分、5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为15-20分钟。考核组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予评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例如管理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运筹学等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诚信评判等;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举止言谈、表达和礼仪等。

2、考生需回答评委老师提出的关于综合素养与能力方面的问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为10分钟。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及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方面评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成绩比例:①本学科本领域基础知识,该项占总成绩的50%;②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能力,该项占总成绩的20%;③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该项占总成绩的30%。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公共外语听说及表达能力;考生报考相关学科或领域的专业外语听说及表达能力。

2、考生需用外语自我介绍,时间1-2分钟,再回答考核组老师提出的外语问题,每人不少于3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成绩评定原则:

1)发音的标准程度、用词的准确性和用词范围;

2)语言的长短、连贯性和流利程度;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语言的听力理解程度。

成绩比例:①听说交流能力,占总成绩的40%;②词汇及句子翻译能力,占总成绩的50%;③其他方面,占总成绩的10%。

(四)思想政治理论

会计(非全日制)专业考核科目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生需回答评委老师提出的相关问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为5分钟。考核组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予评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

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加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

2.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加试科目为《经济法》、《经济学》

七、成绩确定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能力成绩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会计(非全日制):

专业能力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占10%

2、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由每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各项复试成绩均做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会计(非全日制):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八、拟录取原则

(一)考生录取原则

1、各学科领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分别排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按成绩高低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录取。

2、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3、会计(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管理类联考成绩高低顺序录取;管理类联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二)不予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调剂考生需在2小时内确认拟录取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放弃录取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如考生无法取得联系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调剂复试采用分批次方式进行,调剂第二批录取完成后,如有剩余名额,再进行第三批复试(另行通知)。

4、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管理科学与工程:师老师 024-24692220

会计:王老师 15242208450

 

学院网站:http://gl.sjz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4-24692225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2023410  


 

附件:

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

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清楚了解此次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已熟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和《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等复试相关规定。我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本人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复试过程中,如实、准确提交各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无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

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范,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三、自觉服从学校安排,主动接受学校监督与管理。承诺不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及复试过程等有关情况;不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及网络直播活动。不存储、制作、传播任何与复试工作相关的材料。

若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结果。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