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09-09 11:20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领域代码:085901  授予  土木水利硕士学位)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2002年我校获得“土木水利”领域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位授权点主要侧重工程营造技术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现代建筑产业化、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工程管理信息化等研究。具有研究方向相对稳定、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近年主持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量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具备了研究生培养的实验室条件;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为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硬件与软件培养条件。具备了研究生培养实验室条件;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制度。已培养的研究生就业有明显专业优势、能力和素质优势,就业多元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二、培养目标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崇尚学术诚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 掌握土木水利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特别在工程管理方面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的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向及前沿;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 成为相关领域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土木水利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听说和读写能力,具备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开展国际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能力;掌握至少一种计算机语言及编程方法,具备熟练应用土木水利专业领域高级分析软件的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的具体研究方向有:工程营造技术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现代建筑产业化、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工程管理信息化等。

1.工程营造技术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应用土木施工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致力于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绩效,提升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建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工程项目投融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发包模式;施工方案的设计与优化;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管理手段与方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程合同与索赔;项目后评价等。

2.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市场调查,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等。

3.现代建筑产业化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研究我国现代建筑产业化的基本理论、方法、应用与实现路径等。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建筑产业化战略管理;现代建筑产业链构建与管理;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与运输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计量与控制;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

4.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应用项目管理、公共治理和大数据技术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致力于提升我国城市建设管理的绩效,提升城市更新和智慧城市治理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制度和技术方法;智慧城市建设和治理的理论方法;国土空间治理与城市更新;城市基础设施营造与管理;城市应急管理;旧城改造理论与实践;城市社区治理等。

5.工程管理信息化

本研究方向侧重于研究工程管理领域中复杂系统问题综合评价、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研发与应用的相关理论、方法与技术手段。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复杂工程管理系统综合评价理论与方法;建筑企业内部资源优化与ERP系统研发;BIM技术应用与研发;智能建造技术与应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基于WeBGIS的城市地下管网三维整体建模及快速可视化分析;土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等。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五、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结合《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2.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积极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培养专业型硕士生提供实践条件。突出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实践教学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鼓励研究生到企业或工程单位学习、实践及科学研究,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

4.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为主,聘请行业、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资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副导师。校内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指导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责任;校外导师提供或协助解决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场地或工作环境,系统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参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的指导、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和答辩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六、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1.课程类别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

学位课为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通用课”、“专业技能课”两个模块,其中“基础通用课”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公共外语课程,“专业技能课”主要为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

选修课为研究生强化应用能力、了解行业前沿、提升综合素质类课程,主要包括“行业前沿课”“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其中“行业前沿课”为本专业学位类别实践创新和行业发展前沿类课程;“素质提升课”主要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职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类课程。

2.课程设置要求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以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培养为导向,紧密结合本学位授权点特点和行业领域实际需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出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面向土木水利(土木工程)特定职业领域,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开设应用类课程,以国内外知名高校同类学科课程设置为标杆,建立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其中,学位课中的“基础通用课”和选修课中的“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课程设置及门数由学校统一制定;设置5门“专业技能课”、9门“行业前沿课”。

3.必修环节要求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学术交流两个模块。

专业实践要求详见第七点。学术交流主要包括参加行业高水平学术会议、实践性学科竞赛、主讲校内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学时。对参加获得学校资助的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1次活动可视为参加3次学术交流活动。

4.学分要求

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政治理论类课程18学时/学分、其他课程16学时/学分。根据课程任务要求,按照每门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第一外国语除外)、每门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的原则确定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为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选修课9.511.5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件一。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培养单位负责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形式可适当灵活,可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或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源安排,也可依托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安排。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要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向培养单位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培养单位组织审核通过后实施。专业实践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

对于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应进行至少6个月的实习实践的训练。每个阶段结束后需要撰写实习实践报告,经考核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每1个月最多可获0.5学分,每学分须由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实践报告获得。经本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后,计3学分。对没有通过实习实践考核的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要求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或行业应用价值,突出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具体格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 开题

论文开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研和参加科研活动等正式确定研究课题,向所在学科及依托单位提出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前需要阅读有关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阅读相关的外文文献数量不少于1/3

开题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理论依据或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在正式开题之前增加预开题环节,由培养单位组织,以开题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

3.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状况、指导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必要环节。

重点检查学位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计划进度进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可行,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否合理等。具体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执行。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如有较大变化或调整,须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或第五学期进行,由培养单位组织,以中期检查报告会形式集中进行。

4.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侧重于在实践过程中参与技术改造、项目设计与开发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预答辩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并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可以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沈阳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实施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申请机制,分3月份、6月份、9月份三批次进行。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培养方案。